第9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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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盛夏之夜,宜反杀,不宜蛰伏。
  4
  “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!”
  “对不起对不起,”饶束抬头,赔着笑脸,“不好意思啊。”
  这已经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个路人了。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撞了吧。不是都说事不过三么?
  本来饶束是跟着他的背影出来的,但途中有一个红绿灯,很他妈巧的,就,把两人隔开了。
  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,她穿过十字路口时,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。
  于是饶束只好绕着琶洲岛这一带街区打转,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,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,一直在走,跟迷了路的蚂蚁一样。
  左手手掌心摊开着,右手在下面托着,她边走边低头看。
  明明掌心里什么都没有,她却舍不得握起来或者垂下去。
  就非要以这种双手捧着的虔诚姿态,才足以铭记那一瞬心动的鲜活滋味。
  如果可以的话,饶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这只手,以后都不洗手了!
  虽然、好像、可能,有点脏的样子。
  但是,谁管呢!
  5
  你瞧,人与人之间多么奇妙。
  开心着各自的开心,忧虑着各自的忧虑,却在彼此的想象中,把对方与自己扯上关系。
  笨蛋,明明,没关系的。
  能有什么关系呢?
  人人都不过只是在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存在的意义而已。
  如果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,那么,在这一年,张修不认为自己需要感情这种东西。
  捧着手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,她白色的卫衣被淹没在街头行人中,但鉴于其姿势突出,还挺好认。
  她在做什么?闭着眼睛走路吗?还是在绕圈?有点蠢。
  的确有那么一刻,他怀疑过这个女生。怀疑她别有目的,所以才会以一种近乎荒诞的、不要命的方式来靠近他。
  但反过来想,其实也很容易想通。因为,那些真正别有目的的人,往往都伪装得不着痕迹,非常自然。
  别开眼,张修回到餐桌旁,握着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。
  兜里的手机又在震动,十之八·九是丁恪。
  他放下玻璃杯,指节明晰的长指在杯子棱角处停了几秒,脑海里与玻璃有关的某些碎片炸裂开来,悄无声息地,他面色平静。
  只是,原本殷红的唇却开始发白。
  手指轻轻掠过,玻璃杯摔在地板上,碎得彻底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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